實施海關稅收總擔保制度
天津自貿試驗區可向全市復制推廣的第一批試點經驗
發布日期:
2016-06-20
改革內容:
進一步建立完善涵蓋所有涉稅擔保業務、所有通關現場的稅收總擔保制度,通過銀行保函統一備案,將企業“一票一保”的通關擔保業務納入海關“銀行稅款總擔保”體系。
做法及成效:
按照天津海關2015年第35號公告,進一步建立完善涵蓋所有涉稅擔保業務、所有通關現場的稅收總擔保制度,形成統一高效的網絡化保函擔保模式,強化了保函擔保業務的管理和風險防控,提高保函的應用效率,降低企業擔保成本。總擔保模式項下自公告發布之日,63家企業適用該模式,累計擔保金額17.06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