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類物品您別“海淘”
發(fā)布日期:
2016-03-31
來源:
天津日報
作者:
姜凝
今年4月8日起,我國將實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企業(yè)對消費者,即B2C)進口稅收政策,并同步調整行郵稅政策。根據(jù)新政,個人“海淘”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后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將均按照一般貿(mào)易方式全額征稅,征稅額度要高于之前的行郵稅。天津檢驗檢疫工作人員提醒“海淘族”應注意相關稅收政策的調整,并在計算購物成本的同時,切記不要購買我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chǎn)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規(guī)定的16大類物品,以免造成經(jīng)濟損失。
16大類禁郵物品包括:活的動物(含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犬和貓不在其中);肉類和水生動物產(chǎn)品;動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及動物源性的奶油等奶類產(chǎn)品(奶粉不在其中);蛋及其制品;燕窩(罐頭裝燕窩除外);皮張、毛類等制品;新鮮水果、蔬菜;煙葉(不含煙絲);種子、苗木等;有機栽培介質以及菌種、轉基因生物材料、動物尸體、土壤和國家禁止入境的其他物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