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下稱“自貿區”)供應鏈金融創新發展,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持續構建現代化、全球化、智能化供應鏈體系,根據《關于規范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供應鏈產業鏈穩定循環和優化升級的意見》(銀發〔2020〕226號)、《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推動供應鏈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指導意見》(銀保監辦發〔2019〕155號)等精神,結合天津市產業基礎和供應鏈體系發展實際,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推動各類市場主體創新發展供應鏈金融
(一)推動地方金融組織加強服務實體經濟。鼓勵商業保理、融資租賃、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大宗商品類交易場所等地方金融組織密切服務實體經濟,強化普惠金融功能,在自貿區內圍繞產業供應鏈的資金融通提供優質服務。鼓勵設立服務于供應鏈金融的特色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商業保理、融資租賃機構。鼓勵地方金融組織在風險可控、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模式創新、產品創新的特色化金融服務。
(二)發揮供應鏈核心企業作用。支持金融機構與供應鏈核心企業合作,在自貿區依法依規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基于供應鏈核心企業與上下游鏈條企業真實交易的應收應付款項、倉單貨單、商業票據、購銷合同等,探索開發服務于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的金融產品。
(三)推動金融機構深入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自貿區發起設立供應鏈金融專營機構、事業部和特色分支機構,增強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的力量,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完善風控體系建設,創新在線金融產品和服務,將更多信貸資源向供應鏈核心企業的上下游中小微企業傾斜。鼓勵金融機構在自貿區為盤活應收賬款、存貨等資產開發創新型金融產品,支持中小微企業開展應收賬款、存貨資產證券化。
二、重點支持動產質押融資類新型供應鏈金融創新
(一)支持數字倉庫建設和“可信倉單”業務開展。支持和鼓勵自貿區倉儲物流企業開展倉庫智能化改造,打造數字倉庫。鼓勵自貿區企業依托數字倉庫基礎設施和區塊鏈等金融科技手段保障貨權真實性和唯一性,開展“可信倉單”相關業務。
(二)支持依托“可信倉單”開展動產質押融資和交易流轉。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自貿區依托“可信倉單”質押,對貨權所屬企業開展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基于倉單在產業鏈中的綜合價值確定融資抵押率,放大融資規模;引導自貿區大宗商品類交易場所專注于服務產業客戶,開展以倉單為標的的交易與流通,提升倉單變現能力和價格發現能力,為融資提供價值尺度,為資產處置提供變現場所。
(三)支持開展基于倉單的場外期權等風險管理業務。在自貿區引入場外風險管理金融工具,解決企業風控鎖價需求,打造“數字倉庫+可信倉單+融資+交易+場外風控”的“五位一體”大宗商品綜合服務平臺,形成具有完整閉環的生態體系。
(四)積極打造新型動產質押融資服務平臺。支持自貿區內具有倉庫管理、信貸承載能力和大量貿易伙伴資源的大型企業打造平臺型企業;支持具有強大金融科技和物聯網實力的企業建立供應鏈金融產品標準,推廣供應鏈金融創新服務模式。
三、營造發展供應鏈金融良好市場環境
(一)積極開展與在地金融基礎設施合作。促進中小微企業依托應收賬款、政府采購訂單、存貨等進行融資。支持天津金融資產相關交易平臺開展供應鏈金融底層資產的產權交易服務,提高非標資產的流轉效率,增強中小微企業資產流動性。
(二)加強供應鏈金融前瞻性研究。研究成立天津自貿區供應鏈金融協會,通過協會整合各方數據資源,實現信息共享,積極探索與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市政務信息共享平臺互聯互通。研究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金融機構、供應鏈金融服務機構等組建行業自律組織或學會研究組織,深入研究國內外供應鏈金融發展經驗,在體系建設的軟硬件等方面研究制定行業標準。支持研究機構、高等院校、相關企業、行業組織開展供應鏈金融領域課題研究,為天津自貿區供應鏈金融創新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推動供應鏈金融領域應用金融科技。鼓勵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等技術,提升信息挖掘、信用評估、風險監測預警等環節的科技含量和安全性,以科技手段賦能供應鏈金融服務。
(四)鼓勵設立供應鏈金融領域基金。研究利用現有政府投資基金設立供應鏈金融子基金,鼓勵各類風險投資、股權投資機構發起設立供應鏈金融領域投資基金,通過夾層投資、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自貿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勢主導產業供應鏈核心企業在產業鏈條上并購重組、增強資產流動性,為供應鏈核心企業的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四、加強對供應鏈金融的風險防控和管理
(一)強化行業自律管理。支持在自貿區設立供應鏈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行業自律管理措施,集合行業力量建立供應鏈金融產業風險防控體系,形成供應鏈金融行業操作規范和風控準則,引導成員單位合規經營、嚴控風險,加強行業交流,共同推動行業穩定健康發展。
(二)加強供應鏈金融管理工作。自貿區內供應鏈金融領域的各項金融服務應由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提供,杜絕無相關資質的企業以供應鏈金融名義違法違規開展金融業務。供應鏈金融配套服務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應依法合規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推動金融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建立科學的供應鏈金融風險控制體系。加強對供應鏈金融的風險監控,防止重復質押和空單質押,防范核心企業基于關聯交易或虛假貿易的自融行為,防范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貼現等風險。
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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